走远,姜如雪拉开窗帘,推开窗户,抻了抻懒腰,放眼望去,满目葱绿,清新空气,扑面而来。
八十年代有八十年代的好呀。
“叮铃铃……”一阵自行车铃声渐近,姜如雪两手撑窗台,上半身探出去张望,她的儿媳妇,原文女主,罗香玲回来了。
没错,姜如雪不仅穿越还是穿书。
这是一本极其狗血的年代限制文,狗血在男主和女主结了婚,心里还放不下白月光初恋,又不受控地迷恋着女主的身体,心理喜欢和生理喜欢之间的博弈,造就了大篇幅的随地大小do。
姜如雪当初之所以追更,就是因为其内容够简单粗暴,深得她黄心,连夜安利给闺蜜景渐宜。
两人平时都喜欢看小说,景渐宜喜欢大女主爽文,姜如雪则是迷恋霸总小甜文,所以即便看的同一本小说,关注点也大不相同,景渐宜更在意剧情走向,姜如雪只喜欢看“二人转”,其他情节一概跳过,以致一本书看完,除了男女主那点事儿,她连书名都记不明白,更别说她现在该走哪条剧情……
只知道儿媳妇是女主,便宜大儿子是男主。
原主作为女主的婆婆,戏份不多,姜如雪努力回忆原文,好像十章以后就没再出现过。
原主满心满眼只有丈夫,对儿子都是爱屋及乌,更别提其他人,一概入不了她眼,包括女主。
罗香玲和庄之为结婚才两个月,原主恶婆婆名声已经传遍大院。
小甜文不可能容得了恶婆婆。
所以原主早早下线,姜如雪一点不意外,但不代表不在意,毕竟她穿成了原主。
以她多年看言情小说的经验,小甜文的十章时间线不会拉得很长,最多一个月,少则一个星期,甚至一两天都可能。
没两天好日子可以活了。
也不知道原文恶婆婆的下线是回老家养老呢?还是直接死翘翘进火葬场?姜如雪真是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要穿过来,她就全文背诵了。
要是闺蜜景渐宜的话,肯定对剧情了如指掌。
“之为,之博,早饭买回来了。”罗香玲扶着自己的凤凰牌自行车进了院子,脆声朝屋里喊。
“已经走了。”头顶响起的女声,让罗香玲愣住了。
丈夫不辞而别,心中失落了两秒后,反应过来回她话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她的婆婆。
罗香玲抬头,看到对她笑眯眯的婆婆,震惊得嘴巴微张,漆黑的瞳孔放大。
不敢相信地揉揉眼睛,再三确定自己没看错后,跑进客厅,瞧了眼墙上的挂钟,七点半不到,婆婆居然起床了!她嫁来庄家也有这么久,婆婆哪天不是睡到日上三竿。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嗐!今天小叔子要去野战部队报道,婆婆最宠他了,怎么可能不早起相送呢?居然把这茬忘了,罗香玲真是被自己蠢笑了。
罗香玲把早饭拿上楼,“妈,我买了肉包油条和豆浆,您先吃点再回屋补觉吧。”
庄家住的首长楼,是一栋独门独院的二层小洋房,前院宽敞,精心打造,养着各种花草,还布置了假山鱼池,宛如走进苏杭小园林。
蛮有情调,就是少了点烟火味,姜如雪从房间出来,站在二楼的露台上,用手比划道:“谁好人家院子里种草皮,太浪费地了,不如种韭菜,也是绿油油一大片,既具观赏性又能食用。”
她最喜欢吃韭菜盒子、韭菜饺子、韭菜包子……
巧了,罗香玲买的就是韭菜肉包,空气里都是韭菜的香味,姜如雪深吸一口气,就说怎么突然想种地了,还以为是年纪到了,血脉觉醒了。
露台布了一张实木长桌,庄行志在家的时候,最喜欢在这里边喝茶边办公,原主不做家务,但隔天就清洗一遍丈夫的茶具。
姜如雪就坐后,拿起茶壶,揭开盖,让罗香玲将豆浆倒进去。
罗香玲用铝制饭盒装的早饭,包子和油条不用腾出来,但豆浆需要分装,本来想把东西放下后就下楼去拿碗的罗香玲:“……?妈,这是爸最爱的一只茶壶。”
“我买的东西,我还没使用权?小老头太霸道了点,用一下又不会少块肉。”姜如雪不满地念叨。
罗香玲瞳孔再次放大,婆婆居然喊公公小老头?不都是一口一个庄哥吗?肯定还在生公公气。
看儿媳妇发愣,姜如雪自己先将豆浆倒进茶壶,盖上盖后,一人倒了一杯,醇厚的豆香味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姜如雪迫不及待地端起来抿了一口,比后世的豆浆好喝太多了,满足地发出一声喟叹。
见婆婆喝得这么香,小吃货·罗香玲再无心其他,也喝了一口豆浆,并热切地推介道:“妈,豆浆要配油条,快尝尝,今天食堂大厨炸的油条怎么样?哎呀,忘拿筷子了,妈,等我一下,我拿筷子去。”
边说边起身,一着急,脚不慎绊到椅腿,一头往地上栽去,姜如雪眼疾手快扶住她的手肘,罗香玲稳住身形后,歪着脑袋甜甜一笑:“谢谢妈。”
罗香玲留的一头齐耳短发,发质很好,黑亮柔顺,乖巧地别到耳后,露出的脸蛋又白又小,一双圆圆的杏仁眼很大,黑白分明,睫毛浓密纤长,忽闪忽闪,看着就很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