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促地坐在床沿,他正是周会计的儿子周斌。
“我叫周斌,去年大学毕业。”他面对镜头,眼神里有不甘,更有深深的无奈和一丝愤怒。
“我去前年参加的公务员考试,报考的岗位,笔试成绩比第二名高了十四分。可最后,就因为我父亲这件事,一句‘直系亲属有刑事犯罪记录,政审不予通过’,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周斌苦笑了一下,笑容里满是苦涩,“我不明白,父亲做的事情真的错了吗?真的算犯罪吗?”
“为什么做好事,最后倒霉的却是我们一家人。”
随后,节目以严谨的节奏,通过村民采访、模糊处理的账目片段、简单的文件展示,客观回溯了王守顺挪用集体资金并被定罪的全过程。
节目的最后部分,镜头给到了一位身着得体西装、气质沉稳的资深律师。
他坐在一个类似法律咨询室的场景里,面前摊开着《刑法》和相关案卷材料。
“针对王家河村王守顺、周宝根的这一案件,从专业角度,我们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律师语气坚定引用起法律条文来,“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
“构成挪用公款罪,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将公款用于‘非法活动’、‘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
“而本案中,有初步证据表明,款项主要用于村内道路修缮和集体慰问,属于村集体公共事务范畴。”
“更重要的是,”律师扶了扶眼镜,镜头给到他手中文件一个特写,“现有证据链在证明其‘个人使用’或‘谋取个人利益’的主观故意方面,存在明显薄弱环节,甚至可能缺失关键证据。”
“当地法院的判决,可能过于机械地适用了‘挪用即罪’的思维,未能充分考量行为动机、实际用途、归还可能性及社会危害性等综合因素。”
“这起判决,在法律界内部看来,存在显著商榷空间,不排除成为一起需要重新审视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