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都市言情>年代:从和老婆回娘家开始> 第104章 两麝相斗,王海洲在后【5000字】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104章 两麝相斗,王海洲在后【5000字】(1 / 4)

这不是什么大的猎物,而是一小群血鸡,也叫血雉。

这是一种鸟喙和脚都是血红色的鸟,通体灰色,羽毛和柳叶一样是丝状的,翅膀上有着红色和绿色的羽毛。

这一小群正在几棵冷杉树下吃东西,王海洲也数不清,大概有个七八只的样子。

这时候他就非常恼火自己没有一把猎枪了,上铁砂弹的单管猎枪可以全部打掉,但他只能打一只。打这种鸟和野鸡差不多,要点是不要随便乱动,先观察等待时机再移动。

就这么慢慢的他靠近到了距离这血雉大概十米的位置,贴着一棵冷杉树不动。

他没有立即攻击,而是想找一个一箭双雕的机会,但在等了两分钟后他放弃了,瞄准最肥美的那只公血鸡一箭射了过去。

“咯咯咯!!”

一箭下去顿时惊起一连串的咯咯声,其他血鸡扇着翅膀一窝蜂的飞走了。

“可惜啊!”

王海洲摇摇头,走过来捡起这只大概一斤半的艳丽公血鸡。他明白,往往想着全都要的结果是全都得不到,所以只打了这一只,放弃了搞一箭双雕。

【你成功猎杀一只血雉,渔猎奖励系统触发,是否………】

看了一眼系统小字,王海洲选择了暂时累积着,然后回去拿了猎枪和背包,带着来福继续前进。这次没再上山翻山,而是沿着沟里往上走。这条沟水流还算挺大,沿路的水潭里都能看到一些溪石斑和马囗鱼。

水沟里铺满了红黄两色的树叶,并且不时的有树叶飘落,倒木乱七八糟,一些火棘树上挂满了红色的火棘,画眉麻雀在上面叽叽喳喳的啄食。

一人一狗走在这样的环境中显得有些孤寂,好似真的与世隔绝了一般,被层层大山包裹。

“来福,你说咱们这次能打到林麝吗?”王海洲边走边问,这种探险的感觉他很享受,见识的都是从未见过的风景。

“汪~”

来福轻叫了一声,似乎在说能。

随手摘了一串子火棘尝了尝,王海洲继续前进,酸甜的火棘吃着还挺有味道。

沿着水流前进了几百米,他在水沟边上看到了一大片黄精,当即就蹲下来挖了个两三斤,等晚上生了火烤着吃。

黄精这东西多吃一点没有啥问题,主要作用是补气、润肺、填精的作用,可以当零食随便吃。就这么走着,天色渐渐越来越晚,一路上遇到了许多松鼠,王海洲也到了目的地了。

在水沟两边山上找了一番,没能发现山洞,他就只能自己搭建庇护所了。

一人一狗那自然是简单点的好,他在沟边找了一个安全避风的小平地,先去弄了一堆树叶铺在地上,再在树叶上面铺上两层干苔藓,然后才在上面搭建庇护所。

庇护所自然也不会建造什么高大上的,就用最简单的人字形庇护所,用一根长木头当骨架,两边搭上细木棍和树叶就完成了。

这样的庇护所花了大概一个小时就搞定了,建造速度非常快。

准备好了柴火,他就去水沟边上杀鸡了,这血雉的鸡毛非常漂亮,是做鸡毛掸子的好材料,可惜这会儿在深山里。

拔干净鸡毛,将内脏他都给清洗干净装了起来,来福在他旁边眼巴巴的吐着舌头。

“等一会儿煮熟了喂你。”王海洲撸了他一把,拿着毛拔的不是很干净的血鸡回了庇护所。升起火后他从背包里拿出来一个外表已经熏黑的搪瓷缸子,这是那种直径15厘米的大搪瓷缸子,用来在山上做饭很合适。

他打了点水将血鸡内脏先给煮着,然后用火把血鸡的毛给烧干净。这去头的血鸡大概只剩了八九两重,王海洲却也不准备吃。

如果明天回不去的话就吃掉,回得去就拿回家让媳妇儿炒着吃。

晚上主食依旧是烤在火堆边上的馍馍和黄精。

这会儿太阳已经落山,天空呈现淡淡的酡红,远处山腰上有一些金鸡叫的格外欢腾,此起彼伏的像是合唱团,王海洲却没去打,就这么坐在火堆旁看着秋景的天空发呆。

累只是其次,主要是他一个人晚上去打猎不安全,天天越来越黑,万一出一点问题就很难办。还是早上早起去打,这样天是慢慢亮起来的,危险性就小很多。

就这么天渐渐黑了下来,烤的馍馍和黄精也熟了,王海洲给来福弄了吃的,自己也吃了起来。饭后看了一会儿满天璀璨的繁星,他就钻进庇护所休息了,枪他随身放着,来福躺在了他脚边上。夜里深山中冷下来的速度惊人,在庇护所里还穿着双层外套王海洲觉得有点凉,这时候就不由的开始想念老婆,她的怀抱温暖又柔软。

不过这里冷也有好处,那就是睡不踏实早上醒来的很早。

第二天天微微亮他就醒来了,吃了一个馍馍就带着来福上山了,他拿着弓箭和猎枪沿着沟谷往上游走。林麝习性有“七上八下九归槽”的说法,意思是七月份林麝在山顶活动,八月份在山腰活动,到了九月之后就会到沟谷、河谷活动了。

因此他也不用上山,沿着这条沟往上走就是了,这林麝大概率在就在沟谷两边。

走了大概几百米,王海洲突然听到一阵踩踏树叶的声响,昏暗的林子里就好像是有什么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