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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灯照海夜如昼(已修)(2 / 4)

发现,顺便问她的卦要指引她去何处,却无意间把她与萧云策的每一句话都听得一清二楚。他听见白宜之小时候有多么闹腾,听见她说她娘想要她活得自在开心,听见她说她是因为向往江湖而来到此处,也听见她说她喜欢萧云策那样的人。那双面对他时总是害怕恐惧不安的眼睛,望向萧云策时,是闪着光亮的、温柔的、漂亮的。

呵。

李不言在黑暗中无声地扯了扯嘴角,扯起一个冰冷而略带讥诮的弧度。被精心呵护、从未真正经历过风霜的大小姐当然会喜欢萧云策。这个栖凤山庄的少盟主,阳光、正直、坦荡,像一面纤尘不染的明镜,映照出大小姐所向往的那个江湖最理想的模样。傻子配傻子,天生一对。

不过……萧云策这样的傻子能看出他的武功境地,确实出乎他的意料。想到此处,李不言眼底掠过一丝极淡的波澜。但那又如何?江湖浩渺,卧虎藏龙,难道个个都要像八大门派那般招摇过市,唯恐天下不知?

他如今不过是这江湖特角旮旯里一个穷得叮当响、全靠白大小姐接济的落魄客。只要白宜之还想靠他这根贵人藤蔓去攀援寻找母亲的渺茫希望,那么即便众人怀疑他的身份、他的目的,即便他把天都捅穿,都自有这位家底殷实的大小姐顶在前面。

这笔买卖,暂时还算稳当。

只不过一一

李不言又翻了个身,眼神一冷。

看着白宜之与萧云策相识不过月余便如此亲密无间、言笑晏晏的模样,一丝不易察觉的烦躁悄然滋生。

在他眼中,白宜之一直都是一个单纯到没有什么脑子的人,喜怒哀乐全都显而易见,她因为萧云策无微不至地照顾喜欢上萧云策,也无可厚非。但喜欢这种东西,会耽误很多事。

他做了四年杀手,在无间楼吃人的训练营厮杀了整整一年,替无间楼做过太多事、杀过太多人,看过太多是非纠缠、恩怨纠葛,也见过本能逃离魔爪的人因为一时情意丧失生命,还有那些为之一同殉情的男人、女人。喜欢、爱这样的东西,会让人心软,会让人犹豫,会让人为了守护那份虚幻的美好而放弃目标,甚至……打碎一个人的一切。这种感情,就像是当年大火下,李不言明明都要死在火中了,却仍然渴求母亲救他于水火一样。

可血浓于水、骨肉相连并没有让母亲来救他,而那场大火,也是她命人放的。

这样的情感,毫无用武之地。

过往那些血淋淋的画面碎片般闪过他的脑海,带来一阵尖锐的刺痛。当一个人心里装了太多情感,手脚就会被无形的丝线捆缚,再锋利的刀也会变得迟钝。

所以,让白宜之在乎的、为之拼命的,只要有她母亲一人就够了。只有这样,一个纯粹、固执、毫无杂念的工具,才最趁手。而任何可能让工具分心、失控的因素,都该被…除掉。

黑暗中,李不言的指节因用力而微微泛白,按在粗糙的床板上。一股冰冷刺骨的杀意如同蛰伏的毒蛇,悄无声息地从他眼底最深处爬升上来,瞬间冻结了方才那一丝烦躁。

未消几刻,李不言忽而平静下来,他缓缓坐起身,眼神晦暗不明,嘴角衔着一丝讥诮笑意,视线透过紧闭的窗棂,似乎望向了白宜之房间的方向。“我们现在是一根绳上的蚂蚱,白宜之。萧云策这个蚂蚱不配和我站在同一根绳子上。”

他喃喃自语间,下了床,将那扇对着白宜之房间的窗户打开了些许,望向对面的阁楼。

屋外月光仍旧皎洁,同李不言回来之前无甚变化,远处屋檐上的两人也早已各回房间。

他就这样默默盯着白宜之的房门,忽然,看见白宜之点亮了她屋内的火烛,昏暗的房间霎时有了一丝光亮。

她要干什么?

李不言眼睛眯了眯,眉头一挑,盯着投在窗棂上的那道熟悉纤细的身影。白宜之翻来覆去多时,依旧睡不着,酸梅饼吃多了嗓子劓的慌,干脆又坐了起来。

昏黄烛火下,她抚摸着那支牡丹断钗静坐须臾,又起身给自己倒了两杯凉茶。

冰凉茶水滚过五脏六腑,白宜之原本混沌不知想些什么的脑子忽而清明一瞬。

鬼使神差的走至靠近走廊的那扇木窗旁,指尖轻轻按在窗棂上,缓缓推开一角窗,窗外凉风卷起乌发,抬眼间,隔着清亮如琉璃的月光,伴着海岛独有的海水拍到礁石的清脆声音,她看见了倚窗而立的李不言。他怎么站在这里一动不动?

只见李不言神情平淡,只穿中衣,披了一件墨蓝色绣着暗纹的衣袍。这件衣裳白宜之记得是临出金陵是她给他买的。往常李不言总穿蓝色的衣衫,却又无花纹配饰,瞧着总有些穷酸单调,这件不同,那绣在衣襟口的暗纹乃是福寿花鸟,寓意平安吉祥。

白宜之衣裳上,多是这样的图案。

连买衣服都要祝你平安,你却连我让你等等别走你都不愿意停留半刻,真是小肚鸡肠。

白宜之想到此处,原本有些微愣的眼神瞬间变得有些嗔怪,连嘴角都紧绷一刹。

“哼。”

你就在此吹风吧你,我可不奉陪了。

砰一一

一声轻响,白宜之合上了木窗,吹灭火烛,又重新躺回了床上。李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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