磕在一起的声响全场清晰可闻,导演激动大喊:“这条过了!真实反应!”
又比如,跳楼自杀的女主砸穿一楼泳池,正好撞上正在憋气的集团太子,两人被救生员打捞上来时嘴唇还黏在一起。
再比如,富二代飙车撞飞赶面试的女主,女主的身体穿过碎裂的挡风玻璃,精准跌进富二代怀里,两人唇瓣相贴时安全气囊才“嘭”地炸开。
言书今天看完三本小书,感觉自己的智商被按在地上反复摩擦。
她摸了摸额头,上周不小心撞到门框上留下的包依然顽固地凸起着。要是按这些小说的套路,她当时应该直接穿越到兽人世界当万人迷才对,身后跟着九九八十一位兽夫,每天光是分配侍寝名额就能引发部落战争。
言书心想,既然这些狗血剧情能恶心她,那她为什么不能写点更肉麻的东西,去祸害别人?
所以她决定让秦砚奚这位道貌岸然的霸总也体验一下被狗血语言支配的恐惧。
毕竟恶心到极致就是艺术。
言书很有自知之明。她不觉得自己有资本能追上身价过亿的总裁,但她能用文字当武器,尽一些微薄之力,替路墨报仇。
看,穷人的报复手段就是这么朴实无华且穷。
这时,手机震动。
言书拿起手机,是路墨发来的消息。
路墨告诉她秦砚奚喜欢她的表白文学。
言书难以置信,有种荒谬的感觉,她原本是想恶心秦砚奚的,结果反而…取悦了他?
这算什么?弄巧成拙?
还是说秦砚奚其实是个隐藏的土味情话爱好者?
完了,她可能误判了对手的段位。
言书原本以为,秦砚奚这种温润、讲究格调的“精英”,骨子里肯定最反感这种肉麻兮兮的表白方式。
可现在看来他或许是个闷骚。
想到这里,言书把第二封情书拍照发给路墨。
路墨被成功恶心到了,第二封比第一封更加恶心。
路墨回复:「不错,文采斐然,只是字略微丑,不过无伤大雅。」
翌日7:15。
言书站在出版社大楼的拐角处,时不时低头看表。
她今天提早出门,就为了能在路墨上班前完成一场秘密交接。
五分钟后,路墨的身影准时出现在街角。
言书左右张望,而后从包里掏出信封,动作快得像是在交易毒品:“给,第二封。”
路墨接过,鼻腔闻到一股甜腻的味道。
她拿起信封嗅了嗅,由衷地夸赞道:“哇,还喷了香水?言言,你这招高明啊!”
言书嘚瑟道:“那当然,跟小说学的。没有人能拒绝甜美的蜜桃味。”
她可是最喜欢水蜜桃的味道了,香甜又可口。
“什么?”路墨刚踏出一步,又折返回来,“你说这是蜜桃味?”
言书:“是啊,你闻不出来?”
路墨表情一变:“秦砚奚那个老古板对桃子的毛过敏,他最讨厌吃桃子,所以很讨厌水蜜桃的味道。”
言书:“……”
精准踩雷。
“算了。”路墨把信封塞进自己的口袋:“没关系,我问前台姐姐借一下她的香水,只要能盖过桃子味就行了。”
言书右手握拳:“……加油。”
7:45,路墨站在集团一楼的前台。
作为前台,她必须比其他员工早到半小时。
员工陆续进入大楼,路墨始终保持标准的微笑,机械地说着“早上好”。
等前台姐姐一到,路墨问她借了香水,偷偷跑去洗手间,拼命往情书上喷。
是瓶木质调的香水,据说是什么“雨后森林”的味道。
两种不同香味的香水混合在一起,说不出来的难闻。
闻起来像是腐烂的桃子泡在松节油里,又像是水糖掉进柏油马路。
难闻到她想塞进马桶涮一涮。
眼见时间快到,路墨来不及挽救,匆匆离开卫生间。
8:45,玻璃大门自动打开,一股冷冽的气息扑面而来。
秦砚奚迈着沉稳的步伐走进大堂,一身剪裁完美的白色衬衫,头发打理得一丝不乱。
他所过之处,员工们纷纷低头,自动让道。
即便秦砚奚有一副令人屏息的好相貌,也抵不过打工人对领导本能的敬畏。
路墨深吸一口气,喊道:“秦总好。”
她的声音洪亮得几乎能震碎玻璃,整个大堂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目光齐刷刷地转向她,连正前往电梯的几位高管都惊讶地回头。
秦砚奚脚步一顿,眉头微蹙,转向声源处。
路墨小跑到秦砚奚面前。
众目睽睽之下,她明目张胆地从口袋里掏出情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塞进秦砚奚手里。
“秦总,有人让我转交给您。”
说完,路墨的目光有意掠过不远处的汪清岚,不屑地笑了下。
秦砚奚低头看到手中的信封,封口处还喷了甜腻的香水,浮夸的味道直冲鼻腔,他的表情蓦地冷了下来。
他一脸嫌弃问:“谁让你转交的?”
路墨拿出早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