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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枕席(1 / 3)

第44章荐枕席

叶莺坐在马车里,待马车辘辘驶出皇城,在安福门外与崔沅碰头。不曾想,挑开帘子看见一个令她惊喜的人。“白术姐姐!"叶莺眼睛一亮,让出了半边坐榻。白术冲她笑了笑,“今日我陪小殿下解闷。”目光落向两步开外,叶莺眼睛又亮了亮。

今日出城祭拜灵王,两人不约而同都穿了轻淡素净的颜色,天青水碧般浅淡。崔沅一身士子白袍,站在那里,长身玉立。叶莺从这白袍想到前些天祭孔宴上那些白衣士子,里头不乏有几个眉目如画的,其中一个生了双桃花含情眼,性子也颇风流,隔着遥遥高台向她飞眼。好事的义明即刻遣婢女去打听对方出身家世,结果是已在老家娶了妻还生了孩子的。

可把义明气得不轻:“这些人一-这些人看多了话本,自己是穷酸秀才,就当咱们个个都是不顾家室也要下嫁的傻子吗?”那眉毛扬得老高,眼睛瞪圆的发怒样子惹得叶莺想笑。这个是的,书肆里头卖的那些个话本,里头惯爱写些大小姐为爱与穷秀才夜奔、寒门举子一朝高中被公主看上,金枝玉叶甘作平妻的故事,内容十分扯淡,至少竹苑里的丫鬟就没有喜欢的。受众、作者是谁,显而易见。但她从崔沅的书架上也没看见这种内容的闲书,对方用来打发时间的,多是些地方志、文人手记之类。

见识的人越多,有了对比,叶莺越明白,不是所有人都有这种品格。心里想象他在外头对旁的贵女抛媚眼的模样,结果发现想象不来。因他根本不是一个轻浮浪荡的人。

端起茶抿了一口,茗烟里冲白术甜甜一笑:“姐姐沏茶的手艺是我学不来的。”

原以为再见到白术可能会不自在,谁想根本没有,还是有很多很多话说。崔沅打马跟在车侧,落后半丈距离,后边是凌霄京墨和相府几个侍从。出了城,叶莺便把帘子挂起来一边。

风烟俱净,山色空濠。云迹淡淡,树树皆秋。牧人驱着犊群行在田埂上,远处茆屋野桥,近看柴门小径,不管是炊烟里飘来的粥饭香,还是屋顶上昂首打鸣的公鸡,都透出一股悠然自在的烟火气。真好!

她再往外探了探脑袋。

崔沅悠马过来。

“冷不冷啊?”

仗着马行速度慢,叶莺摸摸他的手。<2

还好,比她的暖。

叶莺便笑了。

时近霜月,已过了小雪节气。昨夜下了阵半夹着雨的细雪,醒来后天色阴沉沉的,路面上倒没什么泥泞,都被人踩了个干净。只天气冷,冒出脑袋这一会儿,鼻尖就被冻得发红。因山里阴凉,云扶一定要她带上暖手的小袖炉,还穿了件斗篷,是东方白色的,上头用蜜合与灰白的丝线细细绣了芦苇与荻花,与这冬日之景十分契合。看着她笑嘻嘻模样,崔沅伸手给她拉了拉衣襟,“坐好。”厚厚的缎帘被放下,遮住了人间烟火,回到逼仄车厢里,叶莺撇撇嘴,吐槽,“可算知道你家公子从前为何一直没成亲了。”白术一乐。

只过了会儿,帘子又被掀起一角。

一团还冒着热气的荷叶包递了进来。

叶莺闻见香气,高兴了:“雷公栗!这是哪里来的?”凌霄看眼崔沅,笑道:“那边有个骑驴的老叟,专卖这个的,闻着还不错。公子知道殿下喜欢这些小玩意儿,让买回来给殿下尝尝鲜。”叶莺塞了一颗进嘴里,“噗嗤"笑了。

崔沅瞥她一眼:“笑什么?”

“我只是奇怪从前拒食路边摊贩的长公子,如今竟会主动买。”“为什么啊?”

叶莺歪头看他,学着怪腔调,“好难猜啊一一”凌霄京墨在身后看好戏。

人前呢。

崔沅忍了忍,没将她怎么样,打马行去了前头。叶莺捏一颗栗进嘴,甜得眯起眼。

本朝皇室依山为陵,且喜清净,除帝陵外并不精修陵寝,灵王便葬在距京畿四十里外的骝山南面。

马车常速驶了半天,终于到了距陵墓最近的村落一-河中县名下一个叫做平冈村的小地方。

从这溪行往北数里,要过一片梅林,便到了灵王陵寝。因路况狭窄,马车无法通行,而溪面结了薄冰,二人只得下马步行前往。火红的寒梅,伴着两人雪似的白氅,特别特别好看。白术放轻脚步,扯了一把愣愣往前跟的凌霄,凌霄"噢噢"反应过来,又拽住了京墨的腰带。

几人落后十好几步跟着。

叶莺之所以会想到来祭拜灵王,并不只因为对方是自己素未谋面的兄长,更因为崔沅的缘故。

那日祭孔宴后,宗室夫人女眷们皆在讨论崔沅风姿,其中赞许欣赏自不必说,更多则是唏嘘这绝境逢生的经历。

相似境况,结局却不同,皇后难免伤怀,一连两日茶饭不思。这个事,旁人来劝都没用,也无人敢劝。

叶莺带去了亲自下厨炖的燕窝鸭子肉粥,轻声道:“当我年幼时,便时时见刘御医手持一簿脉案沉思,有时钻研起来,也是茶饭不思,之后才有了这个方子。”

“没有兄长,便没有今日之崔郎。娘娘不妨想着,非是兄长生不逢时,而是后来人承继了他的福泽。“为万世开太平',这必是与刘御医一般,值得青史留名的。”

丧子痛,绝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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