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岚心里忽然有了主意。她引袖替程媛拭泪,温声道:“阿媛别急,姐姐有办法。”
拿定主意后,林岚想着和温羡打声招呼,回头刚出口个“温”字,却见这人不知何时用油纸包了团东西,提过来径直塞到她怀里。
“妻主放心出门。这些馒头是奴早上蒸的,刚刚才出锅,妻主拿着在外面吃吧。”
即使隔着衣服,林岚也能感觉到馒头的热度,还有油纸保不住的香气,先是弥散在空气里,然后仿佛重新集合在一起,直往她鼻子里钻。
林岚提起捆线,本想说几句提醒她这个名义上的夫郎注意安全之类的话,但不知为何到底觉得说不出口,纠结半晌,只淡淡道了句:
“谢谢你。”
全程看见这二人情状的程媛忽然止了哭,边用袖子拭泪边道:“姐姐,你对你夫郎可真有礼貌。”
林岚淡然一笑,将大门用新锁锁好,牵起程媛的小手,匆匆往瓷器铺赶去。
此时天色尚早,街上大部分店铺都还未开门,路上只有做早点的小摊有几桌人在吃早饭,整条街看起来行人稀少,颇为冷清。
然而在同一条街上的天一阁门前,却是另一番景象。
过往百姓将大门围得水泄不通,目不转睛地看着堂上的热闹。
铺内厅上,一个衣着华贵的女子翘着二郎腿坐在厅上,手里摇着一把绢扇。她身上的衣服能看出是上等丝绸,颜色却搭配得不伦不类,远远看去活像一只锦鸡。
女子身旁立着两个同样衣着滑稽、浓妆艳抹的男子,二人一高一矮,高个的手里正拿着林岚昨日做的杏花瓷瓶,对着程掌柜阴阳怪气:
“这么个小物件,掌柜竟然敢卖三十两的高价,还敢说你不是奸商,你这店不是黑店?!”
另一个矮个的美艳男子叉腰和道:“就是,一个小小瓷瓶,能被我们妻主看上,是你们天一阁的福气,竟敢坐地起价,也不看看我们妻主是什么身份!”
男子声音刺耳,气焰嚣张,直到说到后半句,受了坐在木椅上的女子扫过来的冷眼,才堪堪被抽走了些许气势,话里却仍是不依不饶,定要程掌柜给她们妻主赔礼,并以三百文的价格将那瓷瓶卖给他们。
程雪似乎不想将事情闹大,却也并没有妥协的意思,耐心向坐在木椅上喝茶的华衣女子解释,“这位女郎,如我方才所言,这件并非普通的瓷瓶,您可以用这水晶镜仔细观察,便能发现另有乾坤。”
说着将水晶镜递了过去。
“什么破东西,还得我们女郎用这劳什子来看!”高个男子上前,一把将水晶镜拂在地上,发出咣当一声,细碎的琉璃散落一地。
门外不知何处的野狗被这突如其来的响声吓到,示警般地汪汪叫了几声。
一直拉着程媛在人群中观察情况的林岚适时走进店里,负手打量了厅上三人一番,揉着额头蹙眉。
“这一大早哪里来的狗叫,吵得人头痛。”
此言一出,两个美艳男子觉出话中意味,面色不善地看向林岚,“你说谁是狗?”
“谁叫得大声谁是喽,”她扫了一眼厅上的主仆三人,“公子找不到么?让我来帮你找好了,”说着以手张在耳后做倾听状,佯做喜色道:“找到了!现在正在叫呢!”
“你……”
两个美艳男子一时不知如何回嘴,转而向坐着的华衣女子撒娇:“妻主,这女郎骂我们呢!”
“闭嘴,我贺琰怎么娶了你们两个蠢货。”她说着收起扇子,站起身逼近林岚,“这位女郎口齿伶俐,应该不是愚笨之人,怎的又不认得我,管起了这等闲事?”
果然是贺琰。
其实原书之所以有表贺琰此人,是因为在故事里,原身林岚的母亲看出女儿败家不中用,怕她百年之后女儿无法生存,特地给林岚留了几十亩良田,并将田契写上了旧友的姓名,托这位旧友照看其女儿。
然而这些田地最终被县里占去盖了马场,而盖马场的起因,就是这位叫贺琰的女郎一时兴起想学骑马,看上了实际属于林家的这块地。马场被占后,原身失去了最后的经济来源,生活很快陷入困顿,母亲那旧友也不知所踪。
所以造成原身的悲剧结局,这位县太爷的女郎也称得上居功至伟。
此时见贺琰逼近身前,林岚不疾不徐道:
“正是因为认得您是县太爷的女郎,所以才怕您被黑店坑了,”她说着对贺琰伸出手心:“可否借在下帮您一观?”
贺琰显然不认识被自己占过田地的真正苦主,递了个颜色给拿着瓷瓶的高个男子。
手里接到高个男子送过来的瓷瓶,林岚颔首谢过,随即将瓷瓶拿到店门口,对着日光转动一圈,“这白瓷确实是上品,可却也不过是个瓷瓶,确实不值三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