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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五四章 大明契约论(1 / 3)

杨丰的恶行成功引爆了儒生们的怒火。

当然,引爆他们怒火的还有皇帝陛下的不作为。

对于这场斗殴,皇帝陛下选择了和稀泥,第一,那些义女们都有治外法权,所以没法惩处,第二,一群饱读诗书的儒生,和一群还没成年的女童当街斗殴,这要是大张旗鼓的传播开,你们觉得是她们丢人还是你们丢人?所以最终当应天府上奏,御史抨击,文臣一致进谏后,最终的处理结果还是让杨丰约束一下他的义女,另外受伤的无论儒生还是义女,都赐十贯钞当医药费。

至于那些翰林的登闻鼓上奏,这个留中不发,不给处理就行。

而且皇帝陛下还下旨,要那些官员奏事都走正规渠道,登闻鼓是给百姓鸣冤的,你们奏事就奏事,跑去敲什么登闻鼓啊!

你们需要敲那个吗?

把奏折直接交通政司不就行了?

总之皇帝陛下的处置,完全不符合他的风格。

这也让儒生们得到鼓励。

这就是鼓励。

皇帝陛下表明了态度,他不会干涉对杨丰的抨击,最多他也不会回应这种抨击,所以你们喜欢怎样做就随便吧,当他看不见就行。

既然这样那就没什么可说了。

紧接着第二天,京城街头就出现了大量揭贴,甚至还都有儒生守在揭贴旁边,向百姓解释其内容,无非就是杨丰的种种恶行,还有他这些行为包藏的祸心。虽然面对他的时候,就算拿着弩也不敢扣动弩机,但只要不是站在他面前,儒生们还是非常英勇的,再说那也不是那个儒生怯懦……

怎么是怯懦呢?

那明明就是顾全大局!

明明就是为了维护大明礼仪之邦的形象。

毕竟他是友邦使者。

像那些士子都是饱读诗书,在礼这方面是非常重视,哪怕面对一个嚣张跋扈的友邦使者,那也只能以礼相待,所以就算手中有弩,也不能真就朝他射过去。但这与怯懦无关,绝对不是怯懦,事实上这件事传到扬州就已经变成那个士子恪守礼节,所以宁可退让来顾全大局。

不就是话语权嘛!

在京城的确无数双眼睛看着,出了京城还不是文人们的嘴?

至于市井流言……

那当然就是市井流言了。

总之当日发生的情况,就是翰林院几位编修,修撰们带着国子监和京城的一些士子,到登闻鼓院击鼓,向陛下检举两本妖书及其出版者大夏国使者杨丰。

得知消息的杨丰指使其义女当街殴打士子,被众士子们痛斥之后恼羞成怒竟然拔枪相向。

士子们顾全大局没跟他一般见识。

但这种恶行令人发指,而且他还信口雌黄,说现在的儒生祖上都是和留梦炎一路货色,还说圣贤书教出的都是秦桧杜充之流……

丧心病狂啊!

这谁能忍?

祸不及家人!

你这都连大家祖宗也不放过了!

刨祖坟啊!

什么我们都是跪胡元的?这天下有哪个祖上不是跪胡元活下来?

“这可真不一样,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作为食利者享受了权利,那就要承担义务,宋朝的儒生可谓享尽了各种优待,那么他们就有义务为赵家尽忠守节。庶民得到了什么,他们不但什么也没得到,反而每年要交沉重的赋税以供养赵家和文臣武将,他们没有保卫赵家的义务,因为赵家是靠他们养活的。相反赵家和食利的文臣武将们有义务保护他们的安全,结果不但不能保护他们,反而让他们被异族屠戮,那么赵家已经没有资格再享受他们的供养。

他们也不需要为赵家尽忠。

就像一份契约。

百姓和君主签订了契约,百姓交税供养君主,供养宗室,供养君主的文武百官,供养君主的军队,而君主要保护他们的安全。

交税是百姓的义务。

保护百姓是君主的义务。

百姓不交税,那是百姓毁约,君主可以用律法惩罚,保护不了百姓那就是君主毁约,百姓也就没有义务再供养君主。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所以宋朝的百姓不需要为赵家尽忠,他们交了税,赵家却不能保护他们,那他们凭什么给赵家尽忠。

但大臣不一样。

大臣是食利的,赵家拿了百姓交的税,雇佣他们做事,他们拿了钱当然要承担义务。

这个义务包括尽忠守节。

任何皇帝都要求自己的大臣为自己尽忠守节,他们做官拿俸禄一刻就已经在这份契约是按了手印,但他们没有做到,那么他们就是宋朝的叛徒和奸臣。

他们不能和百姓比。

当赵家不能保护百姓时候,百姓甚至可以另外选一个新主。

当然,胡元肯定不是。

这属于强力征服,胡元本身就是一个国,对另一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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